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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Xiamen Municipal GovernntPRChina中国厦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来源:艾尚体育APP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08 00:05:39   阅读:1 次

  

Welcome to Xiamen Municipal GovernmentPRChina中国厦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非常感谢王总工程师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主持人:听完您的解读,我们对《办法》有了较深的理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民生工程,属于百年大计,我市在全方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同时,通过立法进一步为地下综合管廊保驾护航,保障地下综合管廊持续、稳定、安全建设管理,继续为人民谋福利。谢谢王总工程师的详细解读。[2017-11-08 09:49:00]

  王总工程师:法规的权威性、强制性主要体现在罚则内容,在之前的政府规章中,法律责任部分规定较少。《办法》针对全文规定的主要行为进行一定的罚则设定,提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立法精神,责令行政管理相对人限期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逾期未改正的,给予罚款处罚,充分保障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平,如“管线单位理应当入廊而未入廊的,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2017-11-08 09:47:00]

  主持人:看来《办法》真的是从各个角度、各个过程,全面保障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那要是违反了这些规定,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2017-11-08 09:45:00]

  王总工程师:这主要是基于我市当前管廊建设分布,以及老城区管廊建设的迫切性,即现有的管廊建设大多分布在在岛外新城,规划建设管理已经较为规范,但目前我市的问题主要存在于老城区。老城区 “马路拉链”现象不断,街巷中“空中蜘蛛网”极度影响市容市貌,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管线事故多发,安全风险隐患多,广大市民意见特别集中等情况,《办法》提出“老城区管廊特别规定”,要求重视对老城区管廊的规划建设,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立足长远,统筹安排,逐步、有序、全方面推进老城区的管廊建设,保障老城区管线改造和管廊建设的有序推进。这一章节的设定在全国范围内处于创先,保障了老城区综合管廊的推进,体现我市全面建设管廊的决心。[2017-11-08 09:44:00]

  主持人: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办法》中为何需要特意出一章“老城区管廊特别规定”呢?[2017-11-08 09:41:00]

  王总工程师:基于地下综合管廊作为重要的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为了让广大市民及建筑设计企业更好地遵守管廊安全保护要求,要让公众知晓管廊安全保护范围,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办法》中提出了移动、改建管廊和管廊内管线的要求,管廊安全保护范围的划定,并对可能危害管廊安全的活动进行分别规范,一类是禁止行为,一类是采取必要的施工安全保护后能从事的行为。最大限度去防止外来破坏。[2017-11-08 09:40:00]

  主持人:我看到《办法》中,提到了地下综合管廊的安全保护。它在地下,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很容易不小心就会被破坏,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做好保护工作呢?[2017-11-08 09:38:00]

  王总工程师:在《办法》中,我们对管廊运营维护单位、管线单位的职责进行明确,大多数表现在“管廊运营维护单位是管廊运营维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管廊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管线单位负责所属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工作”,同时在“第二十条”中明文列出管廊运营维护单位的8个职责范围,在“第二十一条”中明文列出管线个职责范围,对管廊运维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保障管廊的安全运行。同时,呼应“总则”中的有偿使用原则,《办法》中明确“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管线单位理应当缴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针对收费标准问题,为保障收费标准的制定有理有据、公平公正,《办法》中明确“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的价格形式和收费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确定”。[2017-11-08 09:37:00]

  主持人:解读完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接下来就是运营了,《办法》中对地下综合管廊运营是怎么规定的呢?[2017-11-08 09:33:00]

  王总工程师:管廊建设的最大目的是保障管线安全运作,那首先就是要管线入廊。在我们和管线单位多年的接触中,已基本达成入廊共识。但为了发挥管廊的最大效益,在《办法》中,对于管线入廊工作,有两层规定:一是规划层面:“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原则上敷设于地下空间”;“已建设管廊的区域,管廊专项规划规定的所有管线一定要按照要求入廊。在管廊以外的位置申请新建管线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予规划许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市政、公路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掘路许可。”等;二是建设层面:“管线建成后五年内,不得批准挖掘道路建设管线”,杜绝破路行为,保障管线]

  主持人:您刚刚提到我们现在已入廊管线公里,在《办法》中又是如何保障的呢?[2017-11-08 09:30:00]

  王总工程师:管廊作为重要民生项目,建设工期长、资金投入大、影响范围广,《办法》中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由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管廊建设、运营和维护,在立法中体现强化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保障管廊建设管理资产金额来源和足够的预算安排。因此,《办法》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管廊建设资金的统筹,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规划中合理的安排管廊项目”。为保障管廊建设规划、计划实施的规定,《办法》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的精神以及有关管线单位关于与各自单位年度建设规划相衔接的要求,提出“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管廊建设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征求管线单位的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2017-11-08 09:29:00]

  主持人:作完规划,就要开始建设了,我们去年访谈中提到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成本还比较高,那么资金和建设怎么统筹安排?[2017-11-08 09:26:00]

  王总工程师:《办法》第二章前半部分主要对管廊规划工作的责任主体、原则、布局等进行规定,覆盖了全市管廊适建区域,展现管廊全方面推进的力度,尤其是强调新区建设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该同步建设管廊,以及结合我市当前的地下轨道交通建设,统筹建设管廊。同时强调“管廊专项规划是管廊建设的依据”、“道路、隧道以及地下管线不符合管廊专项规划的,除经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准予其建设”,以保障我们管廊建设的持续推进。[2017-11-08 09:25:00]

  主持人:说到规划部门,您刚才提到,我们全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量增加了,那《办法》对规划有作出什么规定吗?[2017-11-08 09:23:00]

  王总工程师:经过10年的探索发展,我市各部门的职责已相对明确。目前,市、区人民政府是管廊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也就是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是本市管廊管理的主管部门,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公路、公安、质监、安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管廊的相关管理工作,比如发改委要安排好管廊年度建设规划的审批,财政部门要统筹管廊建设资金,规划部门要做好全市、片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工作等。[2017-11-08 09:22:00]

  王总工程师:关于管廊的管理原则,主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提出的“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参考其他城市的相关规定,并考虑管理原则需要发挥对管廊工作的全面指导作用,提出“管廊的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有偿使用、安全运作的原则”。“政府主导”体现管廊的建设管理由政府统筹,“规划先行”体现管廊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偿使用”为管廊收费标准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安全运作”是管廊管理的目标,也是对管廊、管线管理单位的要求。原则适用且贯通我们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全过程、各单位。[2017-11-08 09:20:00]

  主持人:我看到《办法》在“总则”中提到管廊的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有偿使用、安全运作”得原则,这要怎么理解呢?[2017-11-08 09:17:00]

  王总工程师:在《办法》出来前,我市为规范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2011年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但是,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对此项工作相继提出了一些新标准和新要求,如出台了综合管廊建设的国家标准、支持和鼓励管廊建设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要求雨水管道要因地制宜纳入管廊建设等,需要依此对我市《管理办法》做必要的调整。同时,我市综合管廊建设、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够明确、管廊运营单位与管线单位的职责规定不够完善、保障管廊安全的措施还不足,一定要通过立法进行规范。此外,受政府规章处罚权设定的限制,《管理办法》对一些破坏管廊的行为处罚力度偏轻。因此,依照国家关于综合管廊管理的新精神、新要求,总结我市多年来管廊规划、建设、管理的经验,制定出台《办法》是十分必要的。[2017-11-08 09:17:00]

  主持人:好的 ,那请您给我们解读一下《办法》。首先是立法的必要性问题。[2017-11-08 09:12:00]

  王总工程师:是的。然后是全方面提升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软硬件”保障。硬件上,我们探索智慧管廊系统建设工作,投用了初级智慧管廊管控平台,正在研究建设市级地下综合管廊监管平台。最重要的是软件建设。我们市市政园林局在市人大的领导下,市法制局的协助下,编制了《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贯彻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全过程,将从法律的角度全面保障综合管廊的建设管理工作顺利推进。[2017-11-08 09:12:00]

  主持人:成绩直接说明一切,充分体现我市推进管廊建设的信心与决心。[2017-11-08 09:09:00]

  王总工程师:过去一年多,我们全方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深入探索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首先数据增加。一是建成投用量增加了,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的干、支线公里,缆线公里,已纳入地下综合管廊的各类市政管线公里;二是规划建设量增加了,今年我们启动全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全市远期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约330公里干支线综合管廊。三是取得的荣誉增加了。在住建部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绩效评价中,我市再次获得了第一名,也就是连续两年蝉联第一了。[2017-11-08 09:09:00]

  主持人:去年我们就做过地下综合管廊相关的访谈,那么过去一年多,厦门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什么新的变化吗?请您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谢谢![2017-11-08 09:06:00]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月份举办的“金砖会晤”中,习赞赏厦门是“高颜值,高素质”的城市,其实我们厦门不仅是外在美,我们还注重“里子美”。近几年,“补短板”成为城市逐步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马路拉链”、城市内涝、管线(道)事故等问题层出不穷的情况下,我市不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其作为促进城市转型、集约化发展的重要措施。回想去年的“莫兰蒂”台风,高压铁塔倒塌严重,我们曾经历了停电停水停气的艰难日子,但在集美新城核心区、集美大道综合管廊里面,管线的运行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为救灾工作提供了保障。可见地下综合管廊在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方面的作用。去年我们曾经做过一期“全方面推进厦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那么在新形势下,究竟要如何推进管廊建设,怎样通过立法,让管廊建设管理有法可依呢?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王艳艳女士做客政府网,向大家介绍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全方面推进情况,解读《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热情参加,踊跃提问。[2017-11-08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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